在处理合同事务时,需结合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全面分析合同各环节的法律风险。以下为关键要点梳理:
一、合同有效性审查
生效要件
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(《民法典》第143条)
意思表示真实(无欺诈、胁迫等情形)
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
特殊形式要求
电子合同有效性: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(《民法典》第469条)
需批准/登记的合同:如未办理手续可能影响生效(《民法典》第502条)
二、条款风险防控
格式条款限制
提供方需尽到提示说明义务,否则对方可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(《民法典》第496条)
排除主要权利或加重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(《民法典》第497条)
关键条款明确化
标的、价款、履行期限、违约责任等需清晰约定
争议解决条款应明确管辖法院/仲裁机构
三、履约与违约处理
抗辩权行使
同时履行抗辩权(《民法典》第525条)
先履行抗辩权(第526条)
不安抗辩权(第527条,需提供确切证据)
违约责任
可约定违约金,但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法院调整(第585条)
继续履行、补救措施、赔偿损失等救济方式(第577条)
四、合同解除与终止
法定解除情形
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(第563条)
对方明确表示/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
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
解除程序
需通知对方,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
异议方可请求法院/仲裁确认解除效力
五、纠纷解决路径
诉讼时效
普通时效3年,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日起算(第188条)
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适用4年时效(《民法典》第594条)
证据保留
履行凭证(交货单、验收记录、付款凭证等)
沟通记录(邮件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需保存原始载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