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人身损害的法律性质
人身损害赔偿,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。
侵害他人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,造成被侵权人死亡、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,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、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,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。
人身损害赔偿项目,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。主要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二、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
侵权行为、加害人实施了侵害他人身体、健康或生命的行为(如殴打、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等)
损害结果、受害人需证明实际损害(如伤残鉴定、医疗记录、死亡证明)
因果关系、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
过错、加害人存在故意或过失(例外:无过错责任,如高空抛物、产品责任等)
三、赔偿范围
医疗费用、误工费用、伙食补助、护理费用、交通费用、住宿费用、营养费用、残疾赔偿、残疾用具、丧葬费用、其他费用
四、诉讼时效与程序要点
1、诉讼时效
普通时效:3年,自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发生之日起算。
例外:持续治疗的可从治疗终结日起算;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时效限制。
2、关键程序
证据保全:及时固定现场照片、监控录像、证人证言。
伤残鉴定:治疗终结后3个月内申请(需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)。
诉前调解:通过交警部门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先行协商。
起诉状内容:需明确被告信息、诉讼请求(赔偿清单)、事实与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