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过户给儿子后能否要回,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,主要法律依据如下:
一、赠与情形下的撤销权
任意撤销权
未完成过户:若赠与合同未公证且房产未过户,赠与人可随时撤销赠与(《民法典》第658条)。
已过户:完成过户后,任意撤销权消灭,无法随意要回。
法定撤销权
即便已过户,出现以下情形可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(《民法典》第663条):
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;
儿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;
儿子未履行法定赡养义务(需证明)。
附条件赠与
若赠与合同约定儿子需履行特定义务(如赡养),儿子未履行时可撤销赠与(需书面约定证据)。
二、买卖情形下的撤销可能
虚假交易:若名为买卖实为赠与,且存在恶意转移财产(如逃避债务),债权人可起诉撤销(《民法典》第538-539条)。
交易瑕疵: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。
三、其他法律途径
居住权保留
若过户时约定父母保留居住权,可通过诉讼维护居住权益,但无法直接收回产权。
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
如能证明过户时存在重大误解(如误以为儿子会赡养),或条款显失公平,可在知道后90日内起诉撤销(《民法典》第147-151条)。
家庭共有财产争议
若房产原属夫妻共同财产,未经配偶同意单独过户,配偶可主张处分无效。
四、操作建议
收集证据:保留赠与合同、聊天记录、赡养情况证明等。
及时行动:法定撤销权期限为1年,超期将丧失权利。
咨询律师: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合同效力或行使撤销权需专业指导。
总结
已过户房产要回难度较大,需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或有充分证据证明交易存在瑕疵。建议尽快咨询律师,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方案。